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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十三届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和新闻专栏初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13-03-19 15:37 来源:中广协会 字号:T | T

  根据中国记协《关于印发 <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的通知》(记协发[2012]7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和《关于第二十三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记协发[2012]8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二十三届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新闻专栏的初评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组织。

  本届初评将于2013年5月在北京举行,截稿时间为2013年4月25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办法》、《通知》和本通知规定的评选标准、推荐报送程序和要求,做好参评作品的推荐、报送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把关,推荐、报送的参评作品必须与刊播时一致。为评奖而重新制作、修改,视为造假,将按《评选办法》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一、报送办法 

报送办法
报送方法

  报送单位如确有较多符合《评选办法》关于“评选标准”规定的国际传播奖项好作品,可在上述报送数额的基础上,按新增不超过1件报送。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组织的初评评委会,从参评作品中推荐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各9件;广播电视新闻现场直播各6件;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各6件;广播电视新闻专栏共6件(其中广播和电视媒体各占50%,中央和地方媒体各占50%)参加中国新闻奖定评。同时,参评国际传播奖项的作品按不少于报送定评数额的5%掌握,在此基础上,如确有较多符合“评选标准”的国际传播好作品,可按新增不超过2件报送参加中国新闻奖定评。

  二、参评材料报送要求

  1. 报送单位报送1份关于履行推荐和报送程序(包括参评作品材料公示)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2.报送单位(含直接报送的单位)填写1份《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新闻专栏初评推荐作品目录》(表样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3.每件参评作品均须寄送15套装订完整的文字材料。所有文字材料用A4纸打印、复印,无法用A4纸复印的作品,复印后折叠为A4纸大小。

  每套参评作品文字材料及装订顺序为:参评作品推荐表(新闻访谈节目、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表样见附件2,新闻专栏表样见附件4)、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若节目内容简介能完整体现在推荐表内,不需另附)、参评作品完整文字稿。

  (1)请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填写参评作品推荐表,其中播出单位名称须填写主管部门批准的规范名称。

  (2)新闻节目编排参评作品需在参评推荐表后附1份节目串联单(表样见附件3)。

  (3)新闻现场直播参评作品需在参评推荐表后附1份1000字以内的直播简介。简介应包括直播意义、直播流程和规模、直播点设定和社会影响等内容。

  (4)新闻专栏报送的文字材料为:

  A.参评作品推荐表;

  B.参评新闻专栏2012年上、下半年代表作基本情况(表样见附件5)和代表作文字稿(代表作不得再参加本届中国新闻奖其他项目的评选);

  C.参评专栏2012年每月第2周刊载作品目录;

  D.参评专栏所覆盖地区的收听率或目标听众占有率、满意度排名等情况。

  (5)参评国际传播奖项的作品,根据作品体裁报送,并在推荐作品目录的“备注栏”中和作品推荐表“参评项目”栏内注明“国际传播”和作品体裁,同时须提供在境外媒体落地(转载、引用、采用)的报样或网页、音频、视频等依据。如提供不了的,不予评选。

  4.参评作品须报送1套由原版播出作品复制的适用于DVD机播放的光盘。广播作品请复制成CD;电视作品请务必选择刻录为“可自动播放的DVD格式光盘”,如刻录为数据格式DVD机无法读取,将影响作品评选。

  刻录后的光盘请务必在DVD机上试播,检查能否自动播放、前进、后退,声音、画面是否完整清晰流畅,确认无误后再寄出。每张光盘只刻录1件参评作品,新闻专栏每张光盘刻录1件代表作。如文件过长,可分别刻在多张光盘上,并在光盘上注明顺序。

  5.除作品原版播出光盘外,其他所有参评材料请按照以下要求制作电子版,刻成光盘或拷贝到U盘,与上述资料一并寄出,以便参加网络公示。

  参评作品的推荐表、简介、文字稿、串联单、专栏代表作基本情况和每月第2周刊载作品目录等文字材料和表格均请制作成WORD格式;广播作品制作成96k码率的WMA格式音频文件;电视作品制作成512k码率,4:3视频页面比例,页面大小为496×372像素的WMV格式视频文件。音视频作品单一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如超过100MB,请切分成多个文件并注明顺序。

  6.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申报的主创人员是指主编、编导、主持人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新闻现场直播申报的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申报的主创人员是指责任编辑(不含参与制作该档节目内容的记者、摄像、播音、主持等),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新闻专栏申报的主创人员指栏目策划、采写和编辑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以上参评作品不另报责任编辑。

  7.报送中国新闻奖定评的作品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三、评选委员会

  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制定初评评委会组成方案,委托中国广播电视协会聘请新闻界有关领导、编辑记者代表和专家评委组成评选委员会。拟组成广播、电视两个评委会,每个评委会由13人组成,每个评委会包括新闻界有关领导6人,编辑记者代表5人,专家评委2人。评委实行轮换制和回避制,有本届参评作品者不得担任评委。

  四、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享有参评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的使用权。本通知的解释权归中国广播电视协会。

  请各报送单位认真审查参评作品,盖章后将所有参评作品统一集中,于2013年4月25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前,寄送到中国广播电视协会评奖办公室。评奖办公室不受理各推荐单位单独报送的参评作品。逾期未报,视为自动弃权。为避免延误或丢失,请务必使用快递邮寄。

  寄送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广电总局东门中国广播电视协会评奖办公室 邮编:100866

  联 系 人:孙豫

  联系电话:010-86093615  手机:13681446611

  附:1.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新闻专栏初评推荐作品目录

  2.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参评作品推荐表

  3.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作品串联单

  4.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新闻专栏参评作品推荐表

  5.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新闻专栏代表作基本情况

  6.中国新闻奖参评专栏2012年每月第2周刊载作品目录

   点击下载表格

编辑:刘加莉

协会简介

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是全省性的广播电视行业组织,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团结和联系广播电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业务主管单位为湖南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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