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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评选方案

发布于:2013-03-07 15:25 来源:金鹰网 字号:T | T

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湖南广播电视台文件 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

关于印发《2012 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评选方案》的通知

  湖南广播电视台各媒体,各市州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广播电 视协(学)会,湖南教育电视台,各专业委员会:

  现将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制订的《2012 年度湖南广播电视 奖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切实加强对评奖工作的领导, 按照本方案认真组织好 2012 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的评奖工 作。报纸奖、播音与主持作品奖、电视广告信息作品奖等类别的评选由协会有关专业委员会承办,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湖南广播电视台
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
二 0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2012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评选方案

  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局和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关于 “中国广 播影视大奖”评奖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广播电视宣传的实际情 况,特制订 2012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

  1、参评单位:湖南广播电视台各频道(频率)、湖南教育电 视台、各市(州)、县广播电视台、电广传媒。

  2、参评节目日期:参评节目播出的起止日期限定为 2012年 1月 1日至 12月31日。广播剧、电视剧和省级台(频道)的广 播电视春节文艺晚会节目的播出时间可延长至 2013 年 1 月 22 日。市(州)广播电视春节文艺晚会节目不参评。

  二、参评项目

  1、广播新闻、专题节目。

  ⑴消息。短消息和长消息分开。短消息时长 1′30″以内, 长消息 4′以内。附完整文字材料。为了提倡和鼓励短消息,报 送单位必须报送一条短消息。

  ⑵连续报道和系列报道。须报首、中、尾三集,附完整文字 材料,每集 8′以内。

  ⑶评论。时长 10′以内。新闻评论性专题 20′以内。附完 整文字材料。

  ⑷广播专题。包括新闻专题和社教专题。

  A.时长限 30′以内。

  B.附完整文字材料。

  ⑸现场直播。

  A.参评节目必须以新闻现场为直播对象,来自新闻现场的 直播信号长度不得少于整个节目长度的 1/2,所用录音资料不超 过总长度的 1/3。

  B.在前款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频道)自采者予 以鼓励。

  C.此奖项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及以演播室直 播访谈为主体的节目。

  D.时长不限,报送起始 1 小时及结尾 5 分钟完整节目,附 完整文字材料及直播文案(1000字内)。 2、电视新闻、专题节目。

  (1)消息(要求参照广播消息)。

  (2)连续报道和系列报道(要求参照广播连续报道和系列 报道)。

  (3)评论。时长 20′以内。新闻评论性专题 40′以内。附 完整文字材料。

  (4)电视专题(要求参照广播专题)。

  (5)现场直播(要求参照广播现场直播)。

  (6)纪录片。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

  (7)电视动画。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

  (8)电视少儿节目。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

  (9)电视科普节目。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

  3、广播剧。

  (1)含单本剧、连续剧、儿童剧、短剧。

  (2)连续剧报3集,第 1集和任选2集。

  (3)附完整文字材料。

  4、广播文艺节目。

  (1)音乐节目。形式不限,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

  (2)文学节目(要求同上,附完整文字材料)。

  (3)戏曲节目(含曲艺节目,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

  (4)长篇连播节目(含中、长篇小说、传记文学、纪实文 学、报告文学或评书的连续播讲,报送 2集,附完整文字材料)。

  (5)综艺节目(含专题、板块、文艺晚会、娱乐类、影视剧录音剪辑等节目)附完整文字材料,时长不限。

  5、电视剧、电视文艺。

  电视剧:含单本剧、连续剧、戏曲电视以及短剧、小品等。 附完整文字材料或剧情简介文字材料。

  电视文艺:包括各类综合文艺、专题文艺、电视文学、音乐 电视和娱乐性节目,形式不限,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

  三、专项奖

  1、特别奖。此奖系为优秀特别节目而设。特别节目是指以 非文艺手段表现的以重大宣传报道等为传播内容的非常设性大 型广播电视(专题)节目。时长不限。其他类节目不得以特别节 目形式参评特别奖。参评特别节目的作品不得兼报他项。特别奖 视为一等奖。

  2、优秀栏目奖。参评栏目为广播、电视新闻栏目和社教栏 目,时长不限。栏目须开办一年以上,并有固定播出时间及包装 形式。报送的材料包括:A.栏目介绍(500 字左右。含栏目创办时间、所在频道、 频率及首播时段、定位和创新、安全播出等内容)。B.栏目形象标识及含义。 C.栏目所覆盖地区收听率或目标听众占有率、满意度排名 和创收情况等。D.报选年度播出的 10个选题。E.上、下半年各 1 个代表作的录音材料及文字稿(该代表 作不得再参加本奖其他奖项的评选)。 F.申报此奖项者须同时提供节目文字材料和录音材料,缺 一不可。 为鼓励新栏目,上年度获“湖南广播电视奖”的栏目,2012 年不能申报“优秀栏目奖”。“优秀栏目奖”视同一等奖。

  3、创新奖。为鼓励节目创新,2012 年“湖南广播电视奖”设少量创新 奖(由评委会严格控制数量)。“创新奖”指内容和表现形式确有 新意的节目。消息类(含连续系列报道)不设“创新奖”。创新 奖视同一等奖。

  4、宣传创优组织奖 报送参评稿件积极、稿件规整、奖励获奖率高、等级高(包 括广播电视新闻、社教、文艺、报刊奖、广告信息节目奖、播音 与主持等政府奖)的市州级媒体单位和省直媒体单位。拟评 8个 单位。

  四、参评指标分配

  2012 年度市州级媒体单位和省直频道的参评指标均与 2011 年度的参评指标持平。为奖励创优成果突出的单位,凡上年度获 中国新闻奖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增加参评指标 3 个、2 个和 1个;获中国广播影视奖大奖和提名奖的单位分别增加指标 2个和 1个;承办本届评选会的单位增加 1个指标。指标分配见 附件 1。 为强化新闻的主体地位,每个市州和省直参评单位必须选送 广播、电视消息 2 条(其中必含短消息 1 条),其他节目可任选 强项参评。但新闻、社教与文艺的参评指标原则上不能跨类调整。为维护评奖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各单位的参评作品一律 不准超指标。

  评奖工作的组织方式和步骤

  评选工作分初评、复评、终评三步进行:初评,由各市州级 媒体及省直各频道组建的初评委员会进行,然后按统一分配的参 评指标上报,由省广电协会组建的复评委员会分别进行复评,最 后,由省广电协会汇总市州和省直复评情况,向终评委员会报告, 由终评委员会审定复评评出的获奖节目,重点审定拟评一等奖的 节目。

  参评要求

  1、认真填写《2012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参评节目推荐 表》(见附 2),填齐全部项目(其中“作品类别”栏须注明 是“广播”还是“电视”),加盖选送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 其中推荐意见要有对节目的评价、社会影响等内容。参评节目的 文字材料,省直和市州(含县)的参评作品均各报送 8份,每份 材料的首页为节目推荐表,每份单独装订。

  2、各推荐单位的初评工作要把导向、创新、影响力、收听 (视)率和受众满意度作为重要依据,并采取多种形式吸收群众 代表参加评定。节目评前评后要公示。

  3、请各参评单位认真核实节目的参评项目、作品时间长度, 如出现错报参评项目(尤其是类别不当)等情况,即视为不具备 参评资格。节目报送后不得随意更改参评项目。

  4、报送的广播剧和电视剧参评剧目,需附一份有该剧播出 预告或介绍的报纸作为凭证。如无预告文字材料,须由所在单位 和上级主管部门出示证明。否则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

  5、严禁为评奖而制作、修改节目,对于作假或未在评选年 度播出的节目,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通报批 评并禁止参加下一届本奖评选。

  6、严禁在“湖南广播电视奖”范围内一稿两投,一经发现, 取消该节目所有参评资格。

  7、电视参评节目使用 DVD(每个节目一张碟,并注明节目 名称和参评单位);广播新闻、广播专题参评节目均使用 CD(每 个节目一张碟,并注明节目名称和参评单位);广播剧、广播文 艺参评节目使用光盘或盒带,注明参评单位、节目名称、参评项 目和时间长度。

  8、各市州级媒体和省直频道均需填写一份参评作品目录(见 附 3 ), 并 随 参 评 作 品 一 同 报 送 , 电 子 版 发 到 邮 箱 539871728@qq.com。

  9、严格按规定时间上报参评节目材料。市州和省直所有参 评单位须在2013年2月28日前将参评节目材料报送省广电协会 秘书处,过期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

  1、每个参评节目的主创人员署名请按在该节目中的作用大 小依次排列,且须按以往规定限定署名人数。比如消息 3人以内, 专题 4人以内。主创人员超过 6人的则署名集体。单位(频道) 负责人如非节目主创人员,请勿名列其中。节目评定后,证书获 得者必须与参评节目署名人员一致,不得更换和增加。

  2、参评节目和文字稿后面必须注明主创人员的姓名、节目 播出的日期及栏目名称。《参评节目推荐表》填写要求同。

  3、挂牌“走基层”之类的参评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

  4、尚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而开播的频道(频率)的节目 不得参评;省直频道未向省局“三报”的栏目不得参评。请各单 位严格把关。

  5、评奖采用封闭方式。评奖会期间,除评委和工作人员外, 其他任何人不得进入评奖会现场。

  附:

  1、2012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参评指标分配表

  2、2012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参评节目推荐表

  3、2012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参评节目目录

附件1(1)
附件1(1)

附件1(2)
附件1(2)

附件2
附件2

附件3
附件3

编辑:刘加莉

协会简介

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是全省性的广播电视行业组织,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团结和联系广播电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业务主管单位为湖南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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